达拉特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美丽富饶的达拉特位于自治区西南部,黄河中游南岸,鄂尔多斯高原北端。东西长133公里,南北宽66公里,总面积为8188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09°100″—110°45″,北纬40°00″—40°30″。北与国家钢铁稀土基地—包头市隔河相望,东南西分别与准格尔旗、东胜市、杭锦旗接壤。地处蒙中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最主要的“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产业带与连通我国中西部的神骅铁路产业带的“T”字型结合部。旗人民政府树林召镇,是包头—西安210国道和包神铁路线上的重镇,是包头通往鄂尔多斯市、陕西、山西等地的交通要道,是鄂尔多斯市的北大门。全旗总人口约33.3万人,男性174121人,女性159014人,人口密度40.7人/平方公里。有蒙、藏、满、回、壮、达斡尔等1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2872人,占全旗总人口的3.86%。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大多数的多民族杂居区。旗政府所在地树林召镇占地14.33平方公里,总人口73749人。达拉特旗辖9个镇、10个乡、1个苏木:树林召镇、白泥井镇、大树湾镇、解放滩镇、高头窑镇、耳字壕镇、中和西镇、吉格斯太镇、王爱召镇、乌兰乡、昭君坟乡、树林召乡、榆林子乡、德胜泰乡、蓿亥图乡、青达门乡、盐店乡、敖包梁乡、马场壕乡、展旦召苏木。地形地势全旗地形南高北低,海拔高度由1500米降至1000米。分三大自然类区,南部属鄂尔多斯台地北端,占总面积的24%,系丘陵土石山区,土壤属栗钙土类,矿藏丰富,地势起伏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分布有7个乡镇、89个村、604个村民小组、67950口人;中部为库布其沙带,占总面积的49%,土壤属沙壤土,宜林宜牧,水土流失特别严重,分布有1个苏木、5个村(嘎查)、262个村民小组、6724口人;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占总面积的27%,地势平坦,土壤属灌淤草甸土类,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国家农业开发区,分布有12个乡镇、138个村、673个村民小组、258461口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大陆度75%,干燥少雨,冬寒夏热,昼夜温差大,年均日照时数约3000小时,年均气温6.1—7.1°C,无霜期135—150天,太阳能、风能资源充裕。年均降水量240—360毫米,主要集中在7—9月份。